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 2023-2025:治安項目、輸電電網與DPPA機制



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2023-2025)由電力規劃八(第500/QĐ-TTg號決定)指引,記錄治安地區兩個總裝置容量約1.029 MW的項目,按自發自用模式部署。該省具高輻射潛力,適合地面電站與屋頂光伏,但因土地使用規劃導致結算卡點。為釋放容量需升級輸電基礎設施,並在價格機制上轉向競標,同時推動再生能源DPPA。土地與環境規劃優先仍是重點,以確保協同落地。

電力規劃八與治安地區的太陽能項目。

電力規劃八與治安地區的太陽能項目。

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由電力規劃八(第500/QĐ-TTg號決定,2023/5/15)牽引,確立兩個治安太陽能項目,總裝置容量約1.029 MW:其中928 MW與治安水電站聯運,另有101 MW尚未投運,同步按自發自用模式導向。在全國層面,預計至2030年新增約4,100 MW太陽能電力,並於2050年達到168–189千MW規模,為同奈的區域互聯創造空間。此外,該省亦被確認新增3個大型再生能源項目,多以太陽能為主,與省級與工貿部計畫同步。因此,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需緊貼治安水電站接網區位,並確保與電力規劃八關於電源—電網的更新相容,以最佳化容量安排與穩定運行。

總體方向與治安在全國版圖中的位置

電力規劃八在全國層面確立再生能源發展路徑,目標至2050年,再生能源(含太陽能)占總電源約67.5–71.5%。至2030年,擬形成2個跨區域再生能源產業—服務中心,帶動南部區域的同奈太陽能發展。在此結構中,治安太陽能被定位為關鍵組成,與治安水電站緊密協同,確保實時系統平衡。

項目規模與治安的源—網協同要求

在同奈治安區域,太陽能總裝置容量約1.029 MW,其中約928 MW依附治安水電聯運,約101 MW尚未投運。此規模要求一套協同運行架構:太陽能隨日照日內出力,水電承擔調頻、調壓與無功補償等角色,當太陽能出力下滑時予以支撐。此協同提升供電可靠度,並更好地利用與治安走廊相連的既有輸電基礎設施。

  • 治安水電站的角色:提供快速一次調頻(PFR)與慢速備用調頻(FRR),支援調壓與無功補償,以在治安太陽能出力波動時穩定區域電壓。
  • 電網相容性:系統需具備符合技術標準的接網配置,保障現有與新增電廠的穩定容量釋放。

依電力規劃八的輸電基礎設施與投資節點

依電力規劃八方向,同奈—治安區域的輸電基礎設施獲優先強化,特別是220 kV及以上的線路與變電站,以提升太陽能電源與全國電網的連接能力。源—網協同投資可降低局部過載風險,維持安全—穩定運行,並確保水電與太陽能間的靈活調度能力。在同奈太陽能擴張背景下,按適當電壓等級優化接網方案,乃長期穩定容量釋放的先決條件。

自發自用模式與靈活接網配置

電力規劃八大力鼓勵家庭與企業規模的自發自用模式,目標逾50%的建築可自供太陽能。在治安,此導向有助減輕主幹電網負荷,並在分散式太陽能群與區域電網間構建靈活接網結構。對同奈的製造基地—工業園而言,推行自發自用並與治安水電協同調度,有助降低對電網的功率擾動、提升可預測性與內部負載穩定度。

技術約束與合規要求

電力規劃八技術框架要求輸配電網遵循N-1原則,確保單一元件故障時系統仍可安全運行。此外,各電廠需實施出力控制以避免電網過載,並符合智慧電網、安全與穩定等國家標準。對治安太陽能而言,靈活的控制功能、與治安水電的供需協同(調頻/調壓、PFR/FRR)是設計與運行的技術核心。

區域互聯與功率調度

治安是南部區域與全國電網互聯的支點,治安水電站扮演調頻、調壓的「節拍器」,吸收來自同奈太陽能的波動。此優勢提升了實時供電可靠性,減輕220 kV及以上走廊的輸電壓力,並為太陽能擴容留出空間,同時可控電壓與頻率品質。

同奈新增再生能源容量與實施涵義

依規劃記錄,同奈將補充大型再生能源項目(以太陽能為主),總容量可逾1,000 MW,契合區域潛力。這要求制定同步的接網計畫,優化接入點位置、變電站—線路配置,並與鄰近水電源協同調度,以確保全負載區間的穩定容量釋放。

實施路線與投資優先順序

自電力規劃八核准(2023/5/15)後,工貿部發布細化實施計畫,優先支持具經濟效益與能源安全貢獻的項目。重點在發展太陽能與水電的協同,同時在同奈—治安等重點區域投資輸電網。對進度滯後的項目進行盤點,並依「開放性規劃」精神靈活調整,確保系統總體平衡與國家投資效率。

對治安—同奈企業的行動建議
  • 源—網規劃緊貼電力規劃八,優先自發自用模式,以降低對主幹電網依賴並提升運行靈活性。
  • 在調度情境上與治安水電緊密協同,確保可滿足PFR/FRR與調壓要求,於太陽能出力波動時穩定系統。
  • 依適當電壓等級評估接網方案,遵循N-1原則與出力控制要求,以避免局部過載。

技術重點總覽

治安太陽能在電力規劃八框架下發展,強調源—網同步與與治安水電的聯合調度。主軸包括:加強220 kV及以上輸電、擴展自發自用、遵循N-1與電網標準,以及靈活的接網機制。這是同奈太陽能最大化潛力並維持規劃化穩定運行的前提。

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地圖與治安1.029 MW項目

電力規劃八與同奈治安太陽能項目的總覽。

輻射潛力與部署模式:地面電站與屋頂光伏。

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受惠於南部地區的高日照輻射,適合發展地面電站與同奈省屋頂光伏。實際上,除大型太陽能電站外,當地記錄了多個屋頂模式,於隆慶市尤為突出,單個專案規模接近1 MW(如Bảo Quang的農業園)。輻射優勢可縮短達成設計發電量的時間,並在搭配自發自用方案時提升運行效率。為釋放潛力,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需將接入點與水電區與既有電網同步化,據此為治安太陽能與屋頂模式在合適法規框架內擴展創造空間。

同奈省太陽輻射被記錄為同時有利於屋頂光伏與地面電站,水平總輻照度約1.7–1.9 千kWh/m²/年,年均日照時數約2.4 千小時/年[1]。上述數據對應在有利月份的平均強度約5 kWh/m²/日,為全年穩定發電量奠定基礎。

輻射條件與季節性變動

  • 區域對比:南部平均強度約5.9 kWh/m²/日,明顯高於北部(3.69 kWh/m²/日)[3][7]。於東南部省市如平陽、胡志明市、芹苴,夏季輻射約4.5–5.7 kWh/m²/日,冬季約2.2–3.2 kWh/m²/日[4]。
  • 區域參考點:芽莊(慶和)在一年中有8個月約達5.815 kWh/m²/日[3][5],反映南中部沿海帶相對於區域平均的高潛力。
  • 長日照周期:日照較長的月份通常落在1月、3月、4月(7時至17時)[5][6],適合優化長時段發電的運行策略。
  • 在地因素:雲量與大氣層影響導致區域間輻射差異,設計校準與發電量預測時須考量[3]。

依電力規劃八的發展指標

2023–2030年間,電力規劃八為同奈分配新增229 MW太陽能容量,屬省市中較高水準[1]。同期間全國總新增容量約2.6 千MW,顯示再生能源投資重心正在南方成形[1]。此容量分配契合同奈的太陽輻射基礎,為屋頂光伏與地面電站按在地負載需求發展留出空間。

支持部署的基礎設施

  • 工業屋頂資源:工業園區中逾7千公頃的屋頂面積,為擴展大型屋頂光伏提供有利條件,並可補充應用於產業聚落、農場、機關與民宅屋頂[1]。
  • 輸電電網:多個500 kV與220 kV重點工程經過當地[1],利於220kV/500kV接網,並支撐接入全國電網時的容量釋放。

同奈的部署模式啟示

  • 工業園屋頂:利用大量屋頂資源部署屋頂光伏,憑藉較高日照時數,按自發自用模式滿足生產負載。
  • 地面電站:隨500 kV/220 kV電網經過本地,太陽能電站在傳輸走廊上具接網與容量釋放的優勢,前提是與既有基礎設施相匹配。
  • 季節運行:部分月份日照較長,有利於優化檢修排程;但雲量與大氣變動要求更新輻射預報,以主動進行內部調度。

總體而言,同奈的太陽輻射、電力規劃八的指標與既有電網能力,構成當地擴展屋頂光伏與地面電站的三大支柱,對應可行的投資路徑。

同奈省屋頂光伏於隆慶地區,具高輻射優勢

同奈的輻射潛力與屋頂光伏部署。

運行現況與屋頂太陽能結算難點。

運行現況與屋頂太陽能結算難點。

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記錄了可觀數量的屋頂系統,但結算過程遇阻,因多個項目與現行土地使用規劃不相符,導致暫停接網與付款。這是同奈屋頂光伏運行的關鍵瓶頸,需審視用途合規並依地方計畫更新。對於接入治安水電系統的大型項目,截至2023年的實際運行容量資訊尚不完整,因仍處於即將實施階段。因此,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需優先處理土地與接網手續,疏通既有項目,同時在擴容時遵循法規框架。

系統現況與運行特徵

同奈記錄了多樣容量範圍的屋頂太陽能系統,其中家庭與中小企業裝設數量占比大。家庭規模系統的併網容量通常低於10 kWp;此類不需建照,但若要將餘電上網,需向電力公司申報。分散式容量要求土地使用規劃與接網能力同步,以確保量測與結算的透明性。

PPA與太陽能FIT的卡點

  • 多起出現因項目在檢查時不符合土地使用規劃而停付或中斷結算,直接影響投資方權益。
  • 自約2020年起,因電網壅塞與源—載配置不合理,新系統接網被暫停或限縮,致使太陽能PPA的簽訂與執行受阻。
  • 適用於購售電合約的法規在相關方間缺乏一致性,導致談判與辦理時程拉長。在此背景下,太陽能FIT在其有效期內仍需穩定執行,以維持市場信心。

土地法規與「屋頂」定義

  • 在同奈,安裝於建築屋頂的系統,必須先明確用途並與土地使用規劃一致。地方依中央文件指導,以統一適用標準。
  • 「屋頂」的定義尚無一致標準,導致在不同屋頂型式(鐵皮、混凝土、瓦;新建或既有)可裝設面積上有爭議,直接影響太陽能PPA審查與接網核准。

中央文書與地方導向

  • 工貿部7088/BCT-ĐL號公文(2020/9/22)對屋頂太陽能的發展做出細則指引,涵蓋接網、結算機制與供電單位責任。
  • 第13/2020/QĐ-TTg號決定與第135/2024/NĐ-CP號法令建立了支持部署的法規框架,作為簽訂太陽能PPA與在相應期間適用太陽能FIT的依據。
  • 同奈規劃推動節能與能源效率,重點關注2025年期間的屋頂太陽能,將土地使用規劃要求與實際投資進度相結合。

規劃、接網與治安水電的聯結

  • 區域電力規劃將盤點與處理接網瓶頸與電源平衡,其中包含太陽能與治安水電的協同,以優化區域基礎設施。
  • 推動雙向接網能力的提升,並由當地電力單位部署精確量測系統,透明核算自用與上網電量。

量測—結算與FIT之後的要求

  • 由EVN安裝與檢定的雙向電表是技術基礎,用以確認自用與上網電量,支撐太陽能PPA的結算。
  • 付款流程通常以每月轉帳進行;發票開立方式在家庭與企業有所不同,但均依據真實量測數據。
  • 太陽能FIT目前固定電價適用至2040年底;其後需有接續規定,以確保市場連續性,並維持屋頂太陽能投資動能。

特定瓶頸與優先處理

  • 重點在於標準化「屋頂」定義、完善土地使用規劃,以及升級基礎設施,避免再度出現接網暫停。
  • 隨屋頂太陽能成長,對配電網與量測的投資需求上升,據以穩定簽訂與執行太陽能PPA。
  • 在太陽能FIT階段之後持續更新規定,有助市場維持可預測性,降低屋頂太陽能的運行與結算風險。

同奈省屋頂光伏結算受土地規劃卡點

屋頂光伏因土地使用規劃而導致的結算卡點。

輸電電網、變電站與容量釋放約束。

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與輸電電網能力緊密相連,因大型項目經治安水電集群接網。當前基礎設施需升級與整修,以確保容量釋放、防止過載並降低高日照旺季的擁塞風險。源—網—變電站的同步規劃是優化投運時程與提升接網可得性的關鍵。在全國太陽能預計至2030年持續新增的背景下,同奈需優先強化相關節點的輸電能力。將容量釋放要求融入設計,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將支撐安全運行,並為後續擴大治安太陽能規模奠定基礎。

基礎設施現況與關鍵節點

同奈運行多電壓層級電網,其中再生能源的容量釋放直接取決於源—網—變電站之間的連接強度。現有基礎設施規模記錄如下:

  • 中壓電網:逾12,000 km;低壓電網:近12,000 km。
  • 逾31,000座中壓變壓器台(配變)。
  • 110 kV電網:45座變電站,總容量逾4,500 MVA;85條線路,總長逾1,000 km。
  • 220 kV與500 kV輸電網已同步投資,與全國系統緊密互聯;220 kV/110 kV節點是配電樞紐,尤其位於大型工業區與都會區。

220 kV/110 kV節點匯聚了負載與分散電源,故優化220 kV變電站與110 kV電網之間的連接,是提升接納新源能力的關鍵。

水電角色與負載季節性

治安水電是區域主力電源之一,助於穩定運行與功率平衡。目前水電多以35 kV上送,再轉運至110 kV變電站,形成功率匯集點。進入高日照季,工業園區負載上升,與太陽能旺盛出力同時發生,增加了110 kV主幹與通往220 kV變電站的聯絡線壓力。

約束與高日照季的擁塞現象

同奈、平陽與胡志明市的太陽能迅速發展,令容量釋放需求更趨迫切。主要約束包括:

  • 配電網(尤其中低壓)對大容量接入的承載能力有限,導致局部過載。
  • 110 kV/220 kV變電站於高日照季常在高負載下運行,備轉幅度下降。
  • 烈日時段擁塞:線路與變電站易過載,伴隨電壓下陷與穩定性風險。

應對上需同步推進多項技術方案:變電站擴容、線路擴建、靈活功率分配控制,並在與治安水電相關節點與110 kV電網沿線導入SCADA與智慧電網方案。

依電力規劃八至2030年的方向

電力規劃八強調源—網—站同步發展,以提高接納新源的幅度並降低過載風險。於2025–2030年:

  • 新建500 kV變電站102,900 MVA,改造23,250 MVA。
  • 新建500 kV線路12,944 km,改造1,404 km。
  • 新建220 kV變電站105,565 MVA,改造17,509 MVA。
  • 新建220 kV線路15,307 km,改造5,483 km。

至2031–2035年的方向:發展26,000–36,000 MW的HVDC換流站容量與3,500–6,600 km HVDC線路,強化跨區傳輸,支援大型電源的容量釋放。

東南部的優先項目

東南部地區(含同奈、平陽與胡志明市)需優先以下項目以鞏固輸電走廊:

  • 同奈:新建/改造220 kV與110 kV變電站;擴建220 kV/110 kV線路;完善量測—SCADA基礎,提高監測與控制能力。
  • 平陽、胡志明市:強化220 kV與500 kV互聯;在負載中心增設GIS變電站與地下站;提升供電可靠度。

在220 kV變電站、110 kV電網與500 kV聯絡線之間實現同步,將直接改善新源接納幅度,並為高負載節點降壓。

相關項目與接入點

在同奈,值得關注的項目包括仁澤工業園220 kV變電站及相關接入線路;另有多項220 kV與110 kV線路的升級與擴建。整個東南部持續強化省際間的500 kV/220 kV互聯,並在負載密集區補充220 kV變電站,以支援太陽能集群與工業負載的容量釋放。

運行組織與調度要求

國家負荷調度中心(NLDC/A0)負責全國電力系統的調度,進行實時的功率分配與供需平衡。運用控制、監視與故障預警技術,可在再生能源快速波動時提升電網響應能力,尤其於受治安水電影響與太陽能源集中的區域。結合NLDC/A0的運行數據與電力規劃八的投資計畫,為靈活控制方案的落地提供依據,以優化220 kV/110 kV節點的容量釋放。

下一階段的技術路徑

在設計與實施過程中需融入以下方案:

  1. 優化110 kV電網拓撲:按區域分攤潮流,降低功率集中於少數節點;強化環網聯絡並配置合適的控制設備。
  2. 升級220 kV與110 kV變電站:擴增間隔,提升主變容量,依場地條件引入GIS站與無人值守站。
  3. 擴展跨區域的220 kV/500 kV輸電走廊:確保從東南部至鄰近地區的功率通道靈活。
  4. 加強運行數位化:SCADA、在線監測、實時過載預警,於太陽能出力驟增時主動進行容量釋放。

此路徑有助發揮治安水電在運行平衡中的作用,並為新項目安全接入220 kV變電站與110 kV電網創造空間,契合電力規劃八的方向。

用於容量釋放的輸電電網與變電站(同奈)

升級電網與變電站以釋放太陽能容量。

機制:競標、FIT、再生能源DPPA;土地與環境規劃。

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運行於價格機制由歷史FIT轉向公開競標的背景下,鼓勵成本優化與提升投資效率。對非屋頂項目,自發自用模式正被優先;同時推動再生能源DPPA,以提高工業客戶的交易彈性,惟地方細則仍在完善與試行中。在法規層面,土地使用規劃(2021–2030)已要求重新審視項目適配性,地方持續優先選擇合適地塊並降低環境影響。政策協同將助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與未來南部清潔能源擴張目標接軌。

從歷史FIT到競爭性招標

  • FIT時期法源:第11/2017/QĐ-TTg號、第13/2020/QĐ-TTg號與第23/2021/QĐ-TTg號決定建立太陽能FIT與風電的固定躉購電價,購電合約期通常為20年。
  • 結束時點:太陽能FIT於2020年底結束;風電於2021年底結束。
  • 系統影響:強力吸引投資,但導致電網過載,並提出提高投資者選擇透明度的需求。
轉向競爭性招標
  • 法規基礎:2020年電力法、第56/2025/NĐ-CP號與第58/2025/NĐ-CP號法令,以及電力規劃八,指引轉向公開競標。
  • 適用範圍:適用於新開啟之大型太陽能競標與風電項目;不適用於轉換前已獲投資主張之項目。
  • 方式與標準:兩階段(資格審查RFQ/正式招標RFP),評估能力與價格;中標電價不得超過工貿部發布的上限,並符合發電基準價格框架。

面向工業客戶的DPPA

  • 法源:2020年電力法與第57/2025/NĐ-CP號法令允許再生能源發電商與大型客戶之間的直接購售電交易。
  • 交易模式:越南DPPA允許簽訂直接購電合約,不經由EVN。
  • 核心流程:註冊、取證、簽約與接網。
  • 成本核算:購電餘額按規定計入EVN的批發與零售電價。
  • 價值:提升彈性、降低對傳統購電的依賴,並促進在地再生能源發展。

自發自用模式與非屋頂項目優先

  • 法規框架:2020年電力法與第58/2025/NĐ-CP號法令對屋頂太陽能提供指引。
  • 運行原則:屋頂太陽能系統服務於自發自用;餘電可售回EVN或參與DPPA。
  • 規劃優先:非屋頂項目(地面或水面)依現行規定在規劃與競標中享優先。
  • 關鍵條件:項目須在2031/01/01前獲投資主張,且納入電力規劃八所列的6,000 MW總量。
  • 限制:超出容量或在規定時點後核准者,將依當前法律適用處理。

2021–2030年的土地規劃與環評

  • 土地使用規劃:依2013/2024年土地法與電力規劃八,項目須符合省/縣級的2021–2030土地使用規劃;不得位於環境保護區、居民區、古蹟區等。
  • 法定手續:項目需依法取證,並遵循將土地轉作再生能源用途的相關規定。
  • 環境影響評估(環評):依2020年環境保護法,環評需評估環境—社會影響,提出減緩措施與環保承諾;審批權限屬於省/市級環保主管機關。

同奈與南部的背景

同奈
  • 發展導向:依電力規劃八,屬於優先發展再生能源(太陽能與風電)的地方。
  • 土地資源:多個工業園與適合非屋頂項目的地塊,便於與自發自用模式整合。
  • 環境與手續:對鄰近居民區/保護區的項目,環評要求嚴格;地方對許可、接網與再生能源投資優惠有明確指引。
南部
  • 資源潛力:太陽能與風電潛力大,尤以沿海地帶與工業園群為甚。
  • 規劃協同:多省已依電力規劃八更新土地與電力規劃,為太陽能競標與擴展越南DPPA奠基。
  • 落地與挑戰:多項目依競標、DPPA與自發自用模式推進;惟電網承壓過載,需升級基礎並加強機關協調。

遵循競標、DPPA、土地與環評的法規框架,並按非屋頂優先優化項目配置,將助投資者與工業客戶把握轉型期機遇,尤其在同奈與整個南部地區。

同奈省再生能源競標與DPPA機制

競標機制、由FIT轉型與DPPA導向。

同奈省太陽能電力規劃顯示,以治安1.029 MW兩項目、輻射優勢與靈活機制為基礎仍有擴展空間。優先升級電網以釋放容量、化解土地卡點並推動DPPA,將提升技術與投資確定性,符合南部地區在2023-2025年及其後的清潔能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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