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省太陽能電力規劃依據電力規劃VIII(調整版)所列明確容量指標,同步更新省級專案名錄。該地區具備有利的輻射條件;已公布PVout指標以支援預測。全省優先屋頂太陽能與結合工業區之集中式專案,採自發自用模式。地方電網已整合再生能源,併網與許可手續正協同推進。開發須遵守土地與環境之約束,並依規定進行影響評估。2024–2030階段在手續、土地儲備與電網升級需求上存在挑戰,同時也因政策導向、輻射潛力與負載需求成長而帶來機會。
法律基礎與規劃導向
廣義省太陽能電力規劃係基於正式文件所確立。依調整後之電力規劃VIII,省內集中式太陽能約802 MW,屋頂太陽能約231 MW。同時,全省正更新約11個新專案名錄,總裝置容量預計約600 MW。規劃導向強調發展屋頂電源、結合工業區的集中式專案與就地自發自用模式。此做法確保土地利用與現有電網的同步,符合電力規劃VIII的執行進程。由省級與中央管理機關公布之資訊,為廣義省太陽能電力規劃各項目之實施依據,包括在廣義省工業區中的優先及依權限級別之名錄管理機制。。
關鍵法律框架與容量指標
依據2025–2030調整之電力規劃VIII,並由768/QĐ-TTg(2025/4/15)決定核准,廣義省太陽能配置為集中式802 MW與屋頂式231 MW。全省電源總規模約6,852.1 MW,同步補強電網基礎設施,新增3座500kV與8座220kV變電站以疏解再生能源專案之出力。此一同步性為投資者與運維單位在當地落地提供明確的技術走廊。
專案名錄更新與實施狀態
2023–2025年間,全省審視補充35個能源專案進入規劃,其中包含11個太陽能專案,總裝置容量預計約600 MW。同期間名錄亦包括16個水電(367.9 MW)、6個風電(522.6 MW)與2個生質能專案(38 MW)。廣義省太陽能專案正處於編制文件、投資建議與待核階段,致力於依電力規劃VIII之路徑提高再生能源在省內電源結構中的占比。
優先屋頂太陽能並結合自發自用模式
全省導向著重於在廣義省工業區與產業聚落推動屋頂太陽能之就地自發自用模式。實務面已出現具體規模專案,如廣富工業區(2025年)705 kWp系統。工貿廳公布PVout係數,並依58/2025/NĐ-CP法令(2025/03/03)推出相關機制,在手續上為機構與住戶的安裝與運行提供便利,同時有助於在既有電網併網時標準化技術要求。
分級管理與手續流程
- 大型且重要之專案由中央機關如工貿部或總理負責審視與核准。
- 較小規模專案與屋頂太陽能由省級與廣義省工貿廳依電力法與相關法令進行指導、審查與呈報核准。
- 省人民委員會與工貿廳協同審查並完善法律文件以遴選投資者,同時依權限調整規劃或於必要時向工貿部報告。
此種分級處理方式有助縮短手續時間,並確保中央法律框架與地方實際推進之間的一致性。
土地利用與電網基礎設施的同步
太陽能規劃與國土利用規劃相互嵌合,以最佳化可用面積,優先海岸帶、工業區與具備中低壓電網基礎之區域。隨著電力規劃VIII補充之500kV與220kV變電站,集中式專案具備更佳的出力疏解條件。相對地,屋頂太陽能與現有基礎同步發展,契合自發自用模式並降低新建輸電網投資壓力。
管理機關與電力單位的支援角色
- 工貿部與廣義省工貿廳:指導審查、更新專案名錄與投資手續,並管理推進進度。
- 廣義省人民委員會:經常發布指示以排除障礙,要求投資者證明財務能力、選用可信的設備與顧問,並遵循現行法律框架。
- EVN與廣義省電力公司:為屋頂太陽能提供技術支援,公布PVout、電力市場價格資訊與最新技術指南。
規劃與計畫的參考時間節點
- 2025/04/15:768/QĐ-TTg決定核准(2025–2030)電力規劃VIII之調整。
- 2025/03/03:58/2025/NĐ-CP法令關於電力發展,其中對屋頂太陽能之相關內容作出細化規定。
- 2025年:廣富工業區705 kWp系統投運。
- 2023–2025:全省編制補充35個再生能源專案(11個太陽能專案約600 MW)進入規劃。
給投資者的實施建議
- 盡早與廣義省工貿廳接洽,以掌握PVout指標、審查流程與符合電力規劃VIII之併網技術要求。
- 選址應符合國土利用規劃並靠近電網基礎,特別是廣義省各工業區周邊,以最佳化併網與運維成本。
- 依省人民委員會要求確保財務能力與技術文件;對於自發自用模式,優先屋頂太陽能方案以善用既有電網。
總體而言,緊扣主管機關文件與落地導向,有助於降低手續風險,同時透過2025–2030期間規劃中的500kV與220kV變電站,優化出力疏解能力。

輻射潛力與資源。
廣義省地區的太陽輻射有利於屋頂與地面型太陽能。依58/2025/NĐ-CP法令更新並公布之PVout指標,有助於投資者與電力單位更精準地預測發電量。這為系統規模計算、自發自用方案優化與調度提供技術基礎。發展分散式電源有助減輕中心電網壓力並降低輸電損失。在廣義省太陽能電力規劃的脈絡下,透過廣義省太陽輻射的屋頂化應用,符合政策導向,同時為集中式專案依規劃節點併網奠定基礎。。
數據基礎與技術意義
依58/2025/NĐ-CP法令更新並公布之PVout數據,允許將廣義省的太陽輻射現況轉化為可直接用於模擬與發電量估算的指標。藉由同一套參照,各方在評估屋頂與地面型太陽能之間可統一輸入假設,縮短分析時間並提升投資情境可信度。
PVout在設計與預測中的應用
- 系統規模確定:PVout作為按規模估算發電量的技術基礎,可釐清廣義省各方案的合宜容量門檻,進而在屋頂與擬議地面型之間,依就地使用目標與併網能力進行配置。
- 自發自用優化:以PVout為輸入建立負載情境,有助於平衡發電與用電,提升自用率並降低局部過剩功率風險。
- 運行調度支援:PVout的序列指標可作為季節與日內調度的基礎,協調分散電源與負載需求,減輕中心電網壓力。
- 降低輸電損失:當分散電源依據廣義省太陽輻射數據進行佈局,電能於發點附近被消納,有助於抑制輸電損失。
依規劃的實施導向
在廣義省太陽能規劃的脈絡中,優先屋頂太陽能符合分散化發展導向,同時也是集中式專案的前置步驟。此作法使企業可主動運用PVout擬定投資路徑,並與地面型太陽能專案之允許併網進度同步。
企業的落地框架
- 數據標準化:採用已公布的PVout指標作為預測與模擬的標準化資料。
- 情境設定:依不同容量配置建立負載與自用程度的多情境分析。
- 配置評估:在太陽能規劃允許範圍內,比較屋頂與地面型方案,優先符合運行目標者。
- 調度與運維:以PVout作為輸入開立分階段調度計畫,確保發電與就地消納的協調。
綜上,採用PVout作為數據底座,顯示以分散化路徑開發廣義省太陽輻射之可行性:近期以屋頂太陽能為重點,並逐步為地面型專案的規劃化銜接做好準備。

區域與發展形態:集中式與屋頂。
省級導向優先兩種形態:在合適土地上發展集中式太陽能,以及在住家、商戶、企業屋頂上發展屋頂太陽能。典型案例為廣富工業區約705 kWp之自發自用屋頂專案。已運行與準備投資之名錄受省級與國家級規劃管理。在太陽能規劃的框架下,同步推進兩種模式有助於分散電源、支撐就地負載並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效率。此佈局亦符合土地與基礎設施同步要求,便利專案善用廣義省工業區的既有基礎。。
技術與規劃導向
在廣義省太陽能以多元模式推動的背景下,省內同時沿著電力規劃VIII與其調整意見推進兩大方向。核准之規模體現在集中式802 MW與屋頂式231 MW。此一做法將電源發展與電網現況銜接,優先選取基礎設施成熟之據點以最佳化併網與輸電。
集中式太陽能:佈局準則與併網能力
- 優先區域為空閒地、低效農地或高輻射區,降低土地使用衝突。
- 併網點考量基礎設施能力與暢通的輸電走廊,以縮短容量接入系統的時間。
- 按規劃核定之802 MW規模,為集中式專案在系統中穩定運行預留空間。
屋頂太陽能:就地負載與屋頂空間的最適化
屋頂太陽能鼓勵於住戶、商業設施、企業與公共建築部署,尤其在工業區。以231 MW為目標,該模式善用既有基礎並降低新增用地需求。
- 分散電源可在尖峰時段緩解電網壓力。
- 直接為負載供電,提高能源自主並降低用電成本。
- 就地開發再生能源以減排。
廣富工業區的實施示例
在廣富工業區,約705 kWp的自發自用屋頂系統展現了此模式對大型廠房用能場景的契合度。該系統部署於屋頂,不占用土地,並善用既有結構與電力基礎,同時協助企業降低能源成本與排放。
依規劃層級的專案名錄
- 已運行:包括大型集中式太陽能專案與工業區、企業、住戶的屋頂系統,並已商轉。
- 準備投資:正考慮補充11個太陽能專案(總計600 MW)進入省級規劃;同時,多項屋頂太陽能仍持續推進或提出投資建議。所有專案均緊扣電力規劃VIII與相關規劃之調整。
土地與基礎設施同步,善用工業區優勢
- 規劃同步:將國土規劃與電力基礎相協調,避免影響生產經營與民生。
- 善用既有基礎:在廣義省各工業區,使用廠房屋頂、既有電力、自來水與交通體系,有助於降低投資、縮短工期並提升再生能源的使用效率。
總體而言,此做法強化兩種模式之互補,使廣義省太陽能既能提升電源容量,又能支撐就地負載。特別是廣富工業區的實作經驗,為依電力規劃VIII持續擴展新專案提供實務基礎。

電網與併網能力
廣義省電網基礎已可接納再生能源,其中屋頂太陽能已整合進配電網。工貿廳與地方供電單位協作,針對手續、許可與併網予以疏解,特別支援中小型專案盡早投運。依程序協同是確保系統安全與最佳化吸納容量的關鍵。在廣義省太陽能電力規劃的脈絡下,將併網途徑與國土利用及電源發展計畫同步,能降低局部過載風險,並提升新專案落地的基礎設施就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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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土地約束。
在廣義省推動集中式電源需審慎考量土地,盡量避免占用高效農地並保護生態區、林地與具環境價值之區域。所有專案須依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在廣義省太陽能電力規劃的邏輯以及電力規劃VIII的框架下,這些要求有助降低負面影響風險,同時篩選出合適投資位置。完整遵循環境手續,並優先屋頂太陽能的導向,將有助於達成永續發展目標、減少用地並銜接廣義省工業區既有基礎。。
在依電力規劃VIII推動廣義省太陽能的背景下,控管環境與土地約束是降低法律、技術與社會風險的前提。電源專案需自址選階段即納入220 kV及以上電壓等級之併網同步要求,並依環境保護法與現行指引文件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法律框架與環境手續要求
- 2020年環境保護法及08/2022/NĐ-CP法令與02/2022/TT-BTNMT通告規定,再生能源專案需編制環境影響評估(EIA),並依環境風險級別分類後核發許可。
- 電力規劃VIII確立在220 kV及以上電壓等級推動電源–電網同步之原則,確保輸電基礎先行以支撐永續成長。
- 廣義省規劃導入策略環境評估(SEA),提供管理太陽能在環境與土地約束方面的法律與技術基礎。
土地使用原則與敏感區域保護
- 最大限度減少占用高效農地;優先配置於低土地使用衝突之區域。
- 保護林地(保育林、護林、商品林)、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區、海岸保護走廊、拉姆薩濕地與文化遺產。
- 就專案用地需求,變更土地用途須遵循土地法與43/2014/NĐ-CP法令之程序、補償-拆遷與土地評估要求。
規劃、併網與基礎設施要求
- 依電力規劃VIII,在220 kV及以上等級同步併網再生能源專案,以確保系統穩定與運行效率。
- 對於廣義省太陽能,於技術-財務設計前期即評估接入既有電網與新增規劃之可行性。
- 在工業區與經濟區(如榕橘經濟區)優先屋頂太陽能,有助於善用既有基礎、減少用地並降低環境影響。
專案選址篩選準則
在電力規劃VIII與省級規劃的實施建議中,以下篩選準則可自可行性前期即降低風險:
- 距可併網之電網距離,並符合電力規劃VIII之220 kV同步原則。
- 地形穩定,避開易淹水、侵蝕區。
- 避免與高產值農地、林地及保育/生物多樣性空間之用地衝突。
- 可銜接交通與技術基礎,以最佳化施工與運行進度。
工業區內屋頂太陽能的優先性
- 電力規劃VIII設定在全國新增2,600 MW之自發自用屋頂太陽能目標,據此鼓勵於工業區/經濟區部署屋頂太陽能以降低土地壓力。
- 在廣義省,該優先方向契合以既有基礎為依託的太陽能發展邏輯,可降低排放與環境風險。
省級規劃與SEA對廣義省太陽能的作用
- 廣義省省級規劃作為經社發展、國土利用與環境保護之整合基礎;SEA有助於及早識別敏感區域,指引選址方向。
- 緊扣省級規劃有助於專案滿足環境與土地約束,同時依電力規劃VIII優化併網方案。
符合環境與土地約束的實施流程建議
- 審視電力規劃VIII與省級規劃,以辨識廣義省太陽能之合適區域;可行時優先屋頂方案。
- 依併網距離、地形、淹水/侵蝕風險、用地衝突與基礎接入條件進行選址篩選。
- 依2020年環保法、08/2022/NĐ-CP、02/2022/TT-BTNMT編制環境影響評估文件。
- 若專案需用地,依土地法與43/2014/NĐ-CP辦理變更土地用途、補償-拆遷等手續。
- 依電力規劃VIII之導向,設計220 kV及以上等級的同步併網方案。
此一路徑有助投資者滿足環境與土地約束,並維持2024–2030期間以及長遠視角下廣義省太陽能專案的技術-財務可行性。

發展優先、挑戰與2024–2030機會。
核心優先為屋頂太陽能,充分利用住戶、企業與工業區屋頂空間,減輕中心電網與輸電損失。集中式專案則結合國土利用與既有電網發展。挑戰包括行政手續、嚴格的土地與環境要求,以及為吸納容量所需的電網升級。機會來自電力規劃VIII對再生能源的優先政策、輻射潛力與電力需求成長。在廣義省太陽能電力規劃框架下,聚焦廣義省工業區的自發自用模式並有序推進集中式專案,將在2024–2030期間形成技術-投資的槓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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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省太陽能電力規劃中的容量指標、屋頂優先導向以及電網-土地同步要求提供清晰的技術基礎。分散化模式有助降低損失、支撐就地負載;主管機關協同推進手續;環境約束則有助於篩選永續位置。投資面看,電力規劃VIII的政策、輻射潛力與負載需求帶來成長空間。策略上,將工業區自發自用與依規劃之集中式專案結合,是2024–2030廣義省太陽能電力規劃的適切路徑。
就廣義省太陽能電力規劃及屋頂、自發自用與併網規定之合規方案進行交流。聯絡 QuangAnhcons – Hotline: +84 9 1975 8191。
QuangAnhcons 依廣義省太陽能電力規劃提供落地服務:就電力規劃VIII對齊之方案諮詢;優先工業區屋頂太陽能與自發自用解決方案;依主管機關協作審視電網併網要求;並依規定參照土地約束與環境影響評估。目標是協助專案契合名錄規劃,善用在地輻射並與既有基礎設施同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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